今年来,恩施市环保局把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服务速度作为加强“仙居恩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了“44311”环保工作思路,按照“为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为百姓创造更好环境质量,为企业提供更优环境服务”的理念,按照提速、规范、优质和便民的要求,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和服务项目建设。
“您好,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的资料,已经明确的写在这几份告知单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在文件中已经说明,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和我们电话联系。”9月20日,恩施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对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公司单位人员解释道。
针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建设项目。恩施市环保局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环境监测实施办法,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要求。同时,针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局领导联系负责制和执法人员驻厂制度,保障现场执法到位、检查到位、督导到位。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对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日常监管、排污收费等工作中有办事拖拉、乱收费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者,一经查实,从严惩处,依法查处。
优化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事先办。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60、30、15个工作日缩短到30、15、5个工作日。对于本局权限范围内的环境审批项目不推、不拖、不压,随来随办;对需省、州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责成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建设、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