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施工男子驾车闯祸,老婆却“投案自首”,他兄弟还作证闯祸的即是“老婆”,成果,三人都被判刑!
苍南县人民法院日前就该起交通闯祸案作出一审判决。
事端发生在上一年7月14日。当晚,在
浙江墙体广告施工苍南龙港,姜某开着一辆
汽车撞了一辆自行车,事发后直接逃离。自行车上两人,一人经抢救无效逝世,一人受轻伤。
事发后第三天,一名叫吕某的女子投案自首,称自个是闯祸司机。交警部门确定,闯祸
汽车对该起事端负全责。
别的,在
公安机关查询此事端时,一
浙江墙体广告施工位名叫魏某的人还出面作证,称其时闯祸
汽车即是吕某所开。
一切依据被确定后,吕某被采纳强制措施,警方准备移交检查起诉。就在此刻,公诉机关发现此案有疑点,便对有关依据作进一步检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本来,闯祸者不是吕某,而是吕某的老公姜某,吕某是替老公顶罪的。姜某,苍南人,35岁,案发前从事理发作业。
据法院审理查实,在交通闯祸的第二
浙江墙体广告施工天,姜某和吕某商议,让吕某代替他去投案。别的,姜某还找来兄弟魏某,指派魏某提供虚伪证言。
姜某说,由于案发时他还没有考取驾驶证,老婆吕某有驾驶证并且其时正怀孕。所以,他以为老婆去“自首”能够取保候审,乃至能够恳求法庭“从轻发落”判个缓刑。
吕某说,由于姜某是家里首要经济来源,他“进入”了,家里“顶梁柱”就塌了,所以她其时同意帮老公。
法院审理以为,姜某行动已构成交通闯祸罪、波折作证罪。吕某行动构成包庇罪。魏某行动已构成伪证罪。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某有期徒刑4年。吕某有期徒刑1年,
浙江墙体广告施工缓刑2年。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