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检察机关首当原告为无名死者打官司
2014-02-09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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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墙体广告制作讯 在1月24日,记者从怀仁县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为维护死者合法权益,以原告身份对肇事车车主及保险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该案经怀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肇事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合计赔偿死者15.7万元,而该赔偿款也将存入怀仁县民政局专用账户,便于日后无名死者身份落实后,为其亲属主张权利。据悉,检察机关以原告名义为无名死者主张民事权利在朔州市尚属首例。
去年9月23日,辽宁籍司机孙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驶至怀仁县金沙滩镇陈家堡村附近时撞倒了一名横过马路的男子,致其抢救无效死亡。经怀仁县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孙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事后,当地公安部门始终无法查明死者的身份,也无法联系到其亲属。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怀仁县检察院首先建议怀仁县交警部门为死者做DNA鉴定,确保今后一旦寻找到该无名男子家属后,使其获得相关民事补偿的权利不受损害。
据怀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占胜介绍,检察机关作为原告为交通肇事案中的无名死者维权,旨在符合立法精神原则基础上,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法律公平正义惠及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