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湘潭墙体广告负责人见到谭浩(化名)时,他正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下班归来。谭浩是韶山市永义乡人,今年49岁,现在是一个小包工头,手下有8名小工,他一个月至少能拿到2000多元薪金。
谭浩属于“社区矫正人员”。2010年10月30日,谭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今年4月,谭浩入矫永义司法所。“我困难的时候身上只有31元,没房、没钱、没有家。”谭浩有点自嘲自己当时的情况。“多亏了司法所的同志,开导我,帮助我,让我的生活走上了正轨。”
湘潭雨湖区长城乡村民张兵(化名),2009年驾驶摩托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后因他及时自首,态度诚恳,积极赔偿,照顾伤者,伤亡家属撤诉。2010年1月,张兵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今年8月入矫长城司法所。刚入矫时,张兵的心理压力很大,目前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已经学会一技之长,在一家公司当起了油漆工。
湘潭市的社区矫正工作2008年10月在湘乡开始试点,2010年7月起在全市实行。近三年来,湘潭市通过重点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实现了矫正流程规范、考核奖惩规范、教育矫正规范、公益劳动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实现“管得住,矫正好”的目标。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73名,解除矫正168名,无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目前,全市共有安帮对象4409人,建立帮教小组4409个,帮教率为100%。
湘潭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联调、入矫联通、施矫联手、解矫联评“四联”工作,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程序规范化。在矫正工作中,以实现矫正流程规范、考核奖惩规范、教育矫正规范、公益劳动规范、档案管理规范为重点,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认真落实矫正人员的学习、劳动时间,并根据矫正人员的罪行和日常表现,结合风险评估,对矫正人员实施分级管理。目前,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已全部实施风险评估,并对矫正人员落实分级管理。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更加稳固,湘潭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业务骨干、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学习培训,培训人次达到5000余人次,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和理论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同时湘潭市在社会上招募专家学者、高校学生、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等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