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来自赣州市某县的外地驾驶员周先生在途经我市某临川服务区用餐时,粗心大意将随身携带的棕色手提挎包遗忘在餐馆,回到石城时方才想起此事的他焦急万分,同时试着向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三大队拨通了求助电话。
据墙体广告得知,当晚8时05分,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三大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驾车巡逻,突然接到大队值班室报警电话称:“有位驾驶员在临川服务区吃饭时,不慎将自己的棕色挎包遗忘在餐馆,包内有现金一万余元和重要证件及银行卡数张。”
了解情况后,巡逻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该区某餐馆,向餐馆员工说明来意之后,餐馆负责人称几个小时前有服务员拾到了一个手提包,并且他们把那个包原封不动地保管好了。餐馆负责人随后叫人取来了一个手提包,民警见到了当事人所说的那个棕色挎包。民警随即与当事人周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在确认包内钱物并无任何丢失的情况后,与餐馆负责人进行交接,那个手提包由民警接手看管。
此时已是晚上9点15分,由于当事人已身在石城,而石城距离抚州足有两百余公里,驾车至少需要两小时。身负执勤任务的民警便与当事人相约在临川收费站碰面。
时间在一分一秒过去,狂风中大雨一直在下。当时间的指针指向近凌晨一时,当事人终于驱车赶到了临川收费站,赣州墙体广告了解到此时距离接警时间已经过了四个多小时,而民警们为了等候失主,已在这个寒风冷雨的子夜巡逻完毕下班后,守了一个多小时。
在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后,民警将包归还给了失主,并让当事人现场清点。“包内东西都在,一样都没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周先生在清查包内钱物后一边激动地说,一边掏出一叠现金塞到民警手里以表达谢意,被民警坚决予以谢绝了。民警们还提醒周先生开车回家要注意安全。此种行为表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种道德品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