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区南港小区拆迁改造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照顾到该地块二次拆迁的拆迁户,政府给出了一系列优惠帮扶政策,把温暖送进家。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入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拆迁人或所在地居委会提供有关情况,民政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核发有关证件,享受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办理程序上优先安排。
被拆迁住户凡持有《盐城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证》的,由拆迁人配合申请有关部门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不受年度计划的限制,可随时申请货币补贴。
被拆迁居民已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的,按照政府规定,在新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支取同户籍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相关商业银行对拆迁户应优先提供住房按揭贷款。
被拆迁人获得补偿后仍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廉租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依法给予优先保障。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实际搬迁后的次月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保障次序列同期申请的非被拆迁人之前。对被拆迁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次序,按照签订补偿协议后实际搬迁的先后顺序确定。
南港小区拆迁指挥部的盐城墙体广告,除了以上四条优惠之后,在拆迁过程中,还有一系列的人性化照顾措施。
对被拆迁人因身患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红斑狼疮、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一二级伤残等)补助1万元/人,其他残疾的(凭残疾人证)和低保对象补助5000元/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偿,一人只享受一次。
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经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货币补偿最高不超过7万元或在政府指定地段安排45平方米的房屋给予照顾安置)。
被拆迁住户中无亲友投靠的孤寡老人,如本人自愿,可提出申请,符合收养条件的,可安排到敬老院生活。
将为被拆迁人的子女入学、入托、转学提供便利。盐城墙体广告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可在原施教区就读,也可到新施教区就读,不增加学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