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长丰居民刘先生代表造甲乡政府参与足球竞赛,竞赛中意外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定乡政府抵偿刘先生2.7万元。
2011年9月,长丰县召开运动会,造甲乡政府建立代表团,刘先生作为辖区居民报名参与五人制足球队。11月6日竞赛中,因场所湿滑,刘先生不小心跌倒,被对方队员踢到手臂受伤,经确诊为左尺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合肥中院审理以为,刘先生代表长丰县造甲乡政府参赛,其地点团队获取荣称为造甲乡政府享有,造甲乡政府作为受益人,应给予刘先生必定经济抵偿。
法院酌定造甲乡政府给予刘先生2.7万元经济抵偿。除造甲乡政府现已抵偿刘先生的13062.1元外,法院判令仍需抵偿刘先生13937.9元。(记者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