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墙体广告从市民政局获悉,十堰全市2011年度落实到位民政救助保障资金7亿元,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临时灾民、优抚对象等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据十堰墙体广告获悉,目前,全市民政主要救助保障对象总计6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全市2011年度落实发放民政救助保障资金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01亿元,农村低保资金2.17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800万元,农村五保资金3900万元,优抚资金1.32亿元,救灾资金2600万元。
2011年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水平达到170元/月,比上年增加30元。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水平达到70元/月,比上年增加20元。全市2.4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居家供养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100元/年和1600元/年,比上年增加300元。
此外,全市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27万人次,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9.2万人次,实施大病医疗救助1.7万人次,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1万余人。
去年,十堰市首次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救助专项资金500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846人次。同时,将机构和分散供养的社会孤儿财政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