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超时违规却缺罚则
2014-05-21 15: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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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墙体广告 近来,《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办理办法》施行不久,但其完善性还有待进步,缺少罚则,合作新办理办法的法律配套细则也未出台,致使城管部分在办理超时敞开的广告牌时显得绵力。
新办法中,第十二条清晰要求LED户外广告屏制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敞开。可是有关的法令并没有配备相应的罚则。市城管委有关专业人士也承认,目前也没有其他市容市貌办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该项内容有相应的规则。
那么,城管部分将怎样监管执行LED广告屏不会超时敞开?市城管委景象处方面近来回复新快报表明,能够经过加强平常巡查监管和大众监督告发等办法予以执行。“可是经过技术手段完成一致监控,应该是行政本钱最低而功率最高的办法。市城管委正在结合外地城市的作业经验,研讨执行有关措施”。
广州市城管法律局有关负责人表明,新办法刚刚出台,环绕办法的具体操作细则还在研讨没有出台。“因而,在办理户外广告的过程中,各部分怎样分工没有清晰。”
而市城管委景象处方面也表明,新规出台后,对于户外广告的巡查法律火力将持续落在严控新建抢建违法户外广告。“‘五一’今后展开的违法户外广告整治,将由法律部分依据既定的整治作业准则展开——2013年1月1日后新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一律拆除;2013年1月1日前设置的,随该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计划落地施行同步展开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