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墙体广告】:老师是孩子的引路人,校长更是学校的表率,然而嘉兴的狄校长却做的让人失望。
73年出生的狄某,自2008年1月借调到嘉兴北师大南湖附属学校筹建办工作起,事业可谓一帆风顺,从负责基建、装备采购、食堂后勤的北师大附校副校长到负责全面工作的大桥镇中心小学校长,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
但是手握学校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等项目的决定大权,狄某却抵不住供应商的利益诱惑,这一路走得“步步惊心”。
狄某收受的贿赂大部分来自嘉兴桐乡某家具厂的沈某。为了承接北师大附校、大桥镇中心小学步云校区办公家具供应业务,沈某对狄某颇为殷勤。
2008年年底,沈某第一次在北师大附校报告厅送给了狄某现金5000元。开始狄某还有些忐忑不敢拿,可是考虑到自己帮助过沈某,且沈某说了这是“个人业务费”,是他的个人业务,于是也就心安理得接受了。截止2010年1月,狄某前后三次收受沈某给予的现金合计4.8万元。
此外,在狄某及其父亲家房屋装修期间,沈某应景地送给了狄某两套总价1.7万元家具。
嘉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狄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6.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退缴全部赃款,可依法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