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工商局对户外广告进行调查
2014-05-30 1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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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江苏墙体广告
江苏墙体广告 近段时间,江都工商局接到大众告发,来到某装饰公司在江淮路上发布的户外江苏广告进行查询,发现发现该公司发布的户外江苏广告上富含的“扬州市重合同守信用公司”等文字存在虚伪宣扬。
经核实,该公司2006年被确定和命名为江都区A级“重合同守信用”公司,但是在2008年末被吊销了有关称谓。从2009年起,江都区A级“重合同守信用”公司经复评合格的一致换发“扬州市A级重合同守信用公司”证书,而该公司没有经过复评,未能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确定和命名。
然而在该公司近期发布的户外江苏广告中,依然运用“扬州市重合同守信用公司”等文字内容,涉嫌利用户外江苏广告对自己诺言或者获奖状况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
据了解,“重合同守信用”不是终身制,关于已确定的公司,工商部门每年都要安排复评,对两年不参与年度复评的公司,吊销其称谓,对年度复评不合格的公司视整改状况区别对待,暂时保存、降级或吊销。
据了解,该案子现已进行进一步的查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