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无证卖美瞳至少罚5万 街边小店无证照样卖美瞳
2014-06-04 14: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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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墙体广告: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令》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照新法令,商家假如没有《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售卖美瞳,罚款最少5万元起。昨天,记者造访CBD、中心大街有些摊点,发现仍有商家无证售卖美瞳。
在中心大街,卖美瞳的摊点不多,多与化妆品、指甲油堆放在一起。这些美瞳摆在摊子最前面,用玻璃瓶装着,放在一块泡沫板上。“就剩几个了,35 元一副。”店东介绍,这些美瞳都是平光隐形眼镜,没有度数,佩带仅仅为了漂亮。记者看到这些美瞳外包装上只有英文和韩文,没有一个中文字样。问询后,店东 称这些美瞳都是韩国产的。当记者问询店东是不是具有《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时,店东称,自个主营是化妆品,没听说过要办证。
随后,记者又来到大洋百货邻近的地摊,相同发现美瞳在一些化妆品铺子内顺便出售,销量并不大。当问及是不是具有《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时,有些摊主表明不知情。一位摊主称:“如今买美瞳的人并不多,摊子上的都是卖剩余的,假如需要办证,爽性不卖了。”
据悉,本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令》将医疗器械按危险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类。其间,美瞳被定义为第三类器械,也是高危险的医疗器械,出售美瞳的商家,有必要获得《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