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鼎城区村民汤某以生猪养殖户的名义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前后共骗得拆迁补助费13万多元。
经常德墙体广告了解汤某,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兴发垸村13组村民。2012年3月,在灌溪镇兴发垸村拆迁过程中,汤某了解到“自有的商业用房可以按同类结构的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增加150%补偿”,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汤某花钱请人伪造了一个生猪养殖的工商营业执照,将自有房屋性质从农民宅基地变更为商业用地,从而骗得拆迁补偿款13万余元。拆迁部门在审查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汤某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有造假嫌疑,遂向工商部门调查核实。
了解这一情况后,常德鼎城区工商局立即对该工商营业执照的真假进行了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只有14位数字,比正规营业执照注册号少了1位,且注册登记系统无任何相关记录,明显为假冒工商营业执照。鼎城区工商局与拆迁部门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目前,汤某已被移交检察机关。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