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运城墙体广告了解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拥有机动车辆…这些农户今后将不能再戴“贫困农户”的帽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将对农村贫困户进行摸底核定,不符合贫困农户认定标准的将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10年,山西省在5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按照当时1550元的扶贫标准,对246万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从2012年起,中央决定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按照新标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规模由246万人扩大到452万人,
据山西墙体广告公司了解为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今年山西省将建立农村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相关部门将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级复评、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程序,对新增的206万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
其中明确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手扶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等情况不宜申请。
据运城墙体广告公司所知被认定的贫困农户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将按照政策规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将优先纳入帮扶范围,优先制定帮扶措施予以帮扶。经审批的农村扶贫对象,县、乡(镇)政府还将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及科技推广项目的安排上,向扶贫对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