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民政厅消息,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我省再次提高城镇 “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月人均供养标准由300元提高到350元。此举将惠及全省近5万名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新标准从2011年1月起计发。
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将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列入民生实事予以实施。为确保此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对“三无”特困群众进行摸查核实并录入数据库,财政部门认真测算所需资金,确保足额安排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对城镇“三无”人员展开“拉网式”的大普查,并深入福利机构和保障对象当中,了解保障对象需求情况及因物价上涨生活受影响情况,墙体广告广告宣传加大对“三无”特困群众救助力度,完善“三无”特困对象保障机制,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乡村生活条件也在不断地发生改变。从城乡经济发展来看,已经有一部分人群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先是一部分人的富裕带动另一部分人的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