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7月3日,记者从南宁墙体市建委获悉,《南宁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南宁市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将“有法可依”。《办法》规定,南宁将实行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制度,同时明令禁止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禁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南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行政执法将正式启动。对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今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粘土砖生产线,都不予审批。南宁将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的墙体材料,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规定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南宁墙体广告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地推广节能建筑,保护土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利用废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工程建设须交专项基金
按《办法》规定,今后在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或个人(指私房建设业主)应按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办理施工许可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改办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
建设单位或个人(指私房建设业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并已交纳了墙改基金的,可在工程主体完工且抹灰前,按规定向南宁市墙改办申请验退墙改基金。南宁市墙改办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比例办理核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