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司解)正式实施后,关于结婚和房子的讨论一直不休。随之而来的,是多地出现的财产公证、房产加名等热潮,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拟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征收契税的情况。而浙江金华市民对此表现淡定,更有年轻夫妻对记者表示:我们结的是婚,不是房子!
婚姻登记未发现受影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半个月后,有重庆媒体报道,当地主城各区婚姻登记处和以往忙碌的景象相比,变得冷清多了,和实施前的两周相比,去拿“红本本”的情侣,差不多减少了三成,落差最大的区,结婚登记量减少了40%左右。而与结婚登记量猛然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忙着证明“单身”的多了不少,找登记处出具单身证明,很多都是忙着去购置“婚前不动产”。
公证过后还是要办理手续
公证是一种权益的约定,而房子属于物权,婚前买的房子约定共有,公证之后,为确保权益不受损害,还是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更名或加名手续,墙体装修部分。但公证是有用的,这不仅仅是对权益归属的确定,更是以公证方式体现自己的真实意愿。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仍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如果需要约定房子仅属于持证一方,仅进行公证就可以了。
面对新规,新人表示结的是婚不是房子
新司解出台后,有媒体调查显示,50.5%的人担心,解释三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会破坏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本质。
浙江金华,据了解到两对准备登记结婚的情侣。其中一对的男方告诉记者,房子首付是他和父母付的,装修的钱是女方父母出的,余款按揭夫妻二人一起承担。登记前,他主动提议去做了财产公证,说明这房子是两人共有的。“装修的钱,也相当于是付了首付,不然我们也住不进新房,公证一下让丈人、丈母娘安心,对老婆来说也是一种爱意的表达。”
另一对尚未买房的情侣,女方表示,要说新司解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但两人“因爱走到一起,结的是婚,不是房子”,房产的问题很好解决,本来商定由男方买房、女方装修买车,现在决定把钱凑一起,买房子共同首付,以后一起还贷一起奋斗。
“老公出轨老婆净身出户”说法有误
对于一旦离婚,女方极有可能“净身出户”的质疑,法律专家澄清说,婚姻法新解释实际上旨在保护双方个人财产,房产登记一方的离婚成本并未因此降低。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广告宣传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表示,按照婚内共同财产的界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前一方出资购置的房产并不能算作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法律优先推定为共同财产还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在赔偿水平上,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前,没有规定可以对房屋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而依据新规,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明确参与分割,也就是说,女方白白承担多年贷款的情形不仅不存在,反而可以获得更合理的补偿。对于各界关注的原配与“小三”的攻防战,新解释不会造成“老公出轨老婆净身出户”的情形。早在2001年婚姻法修订之后就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指出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