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司法局出台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2015-06-29 10:47:35
相关案例:
<%=link%>
本文标签:内蒙古乌海墙体广告
内蒙古乌海墙体广告 为认真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全市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全市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注重激发和保护社区矫正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志愿者的积极性,把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年度先进评比的重要内容,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结对帮教富有成效的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树立社区矫正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