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进一步改进完善省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参照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对市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改进完善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选取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开展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试点。
四川省将以成为全国8个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省市之一为契机,构建省、市、县三级规范统一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框架。
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组织健全、内容科学、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结果公平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确定了“建立管理体系、优化指标设置、稳步推进实施、加强过程管理、分级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等六项工作内容。
优化指标设置。四川地方政府指标设置要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体现分类指导的要求,反映不同区域的差异。政府部门指标设置要兼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等内容,体现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
稳步推进实施。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要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目的,认真分解和细化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责任、质量要求和时间进度。要建立健全指标有效执行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过程管理。要加强墙体指标执行情况的过程监控,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评估意见和数据提供单位要健全日常监控办法,加强过程监管、做好指标执行的台账管理。各级监察机构要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绩效管理投诉。
分级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做到定档有依据、评价有理由、结果可查询。
强化结果运用。地方政府和部门应对照结果,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墙体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工作绩效;要作为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以及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要作为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建立健全公务员激励机制。